赵建智,白丽云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山西 太原 030012) 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确定其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和根本遵循。深入学习宣传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成为学界特别是法学界关注和研究的方向。对已有研究状况进行梳理和整体分析,有助于了解研究重点和热点,把握研究趋势,以更好地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为从整体上把握学界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状况,了解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重点、热点,笔者通过以下方法选取研究文本。 首先,以中国知网北大核心期刊论文为检索范围,以篇名“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1日,共检索304篇,再将下载量500次以上论文进行再次筛选出250篇。 其次,以250篇中高下载量、高引用量的论文进行重点选取。以检索到的250篇中下载量2000次以上论文再次检索出76篇,再以论文被引用数量5次以上进行再检索,共获取有关论文47篇。 再次,由于有关研究的特殊性,我们对250篇中下载量超过500次以上2000次以下,但引用频次在3次以上的论文进行检索,共检索出64篇论文。 最后,考虑到研究与被研究在时间上的滞后性,2022年之后未被检索但下载量在500次以上的20篇论文也归入到本文的研究范围。 笔者以上述检索出的131篇论文为主要研究对象,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状况进行考察,以便管中窥豹,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现状,以期对今后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有所裨益。 根据检索出的131篇论文下载量大小、被引用频次的多少和涉及的主题,学界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习近平法治思想一系列具有时代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具有许多原创性贡献。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进行研究,有助于深度诠释和展示习近平法治思想独具的精神内核、理论品格和实践魅力,有助于增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性认同和情感认同。 有专家从理论、实践、历史、世界意义四个方面论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包括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擘画了新时代法治建设新蓝图、赋予了中华法治文明新内涵、贡献了维护国际法治秩序新智慧;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内涵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法治理论体系。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全面系统和分类梳理对于深入理解和掌握其思想精髓和科学内容具有重要意义。一年多来,学界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所体现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等方面进行学理型解读和阐释,产出了较多成果。 有学者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一个坚持”和其他场合的重要论述为依据,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阐释为学理范式,从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意义的论述、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的论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的论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点任务的论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关系的论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保障的论述等六个方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作出学理型解读;[5]有学者从政治保证、根本遵循、道路选择、基本原则、目标导向、总的抓手、推进举措、重点任务、内在要求、人才保障、关键环节等十一个方面论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6]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理论阐释上,学者们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依宪治国理论、党法关系理论、依法执政理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法治社会建设理论、严格执法理论、法治实施理论、司法改革理论、权利保障思想、法治监督理论、未来法治建设、生态文明法治理论、国际法治思想、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理论、监察法治理论、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国家安全理论等进行多方面解读和研究。此外,学者们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哲学基础等方面对其进行深入阐释。 (三)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构建从学理上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体系化理论建构是当前理论界研究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2021年至今,学界主要从三个方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理论研究: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构建何以可能。有学者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中所蕴含的各种法治思想特征,深刻地体现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与其他现象之间的“十个关系”重要论述中,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术体系以及话语特征使得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提供了正当性基础,也使我国法学研究事业彻底地摆脱西式法治话语的影响,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法理学之路。[7]有学者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中国法学研究从法律主题向法治主题转换,蕴含着系统化的法治学理论,开辟了法治学学科新领域。新时代的法学研究应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学学理为依据,加快推进形成科学完备的法治学学科体系,实现新法学建设的历史性突破。[8] 2.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理论范畴研究。有学者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有关理论与实践、政治与法治、民主与法治、权力与权利、法治与德治等辩证关系的创新论述,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精神,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核心范畴;[9]有学者提出,将党内法规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使党内法规成为一个重要的法治概念,应该旗帜鲜明地将党内法规作为新时代中国法学的新范畴,应将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之“法”作为新时代中国法学的研究对象; 3.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体系建构。近年来,我国法学界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体系性理论阐述并提出不少建构模式:有学者提出“三基本”说,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分为三大板块,即法治的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论、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观点; 除此之外,学者们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题与主线、特征,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哲学蕴含等方面进行了研究。 根据检索出的2021年11月后发表的论文内容看,学界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主题上仍集中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化构建、学理化阐释和学术化表达上,但研究内容和方式发生了一些变化: (一)宣介性研究更加注重精准性和科学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阐释,在注重原著、原文的基础上,同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放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中、放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中进行研究,确保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渊源和理论脉络,全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十一个坚持”的精髓要义,而不至于出现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解释出现偏差。 (二)注重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理论和概念的研究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研究,必须加强对其所包含的原创性理论和概念的梳理和对其进行学理化、学术化。同时,总结、提炼出具有原创性的科学概念并进行深刻论述,或者赋予法学经典概念以新的时代精神和法理内涵表达,成为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 (三)加强协同性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体现着系统思维,而系统性体现为整体性、协同性、一致性等要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性理念和思维方式对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同样具有方法论意义,学术界应跨越学科和专业界限甚至跨单位,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和实践进行协同性、共同性研究,协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提升到更高水平。 猜你喜欢原创性依法治国法治——开阔的价值理论与经济实践的视野">沈阳师范大学原创性学术著作评介——开阔的价值理论与经济实践的视野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5期)2022-10-14——社会组织如何参与社会治理">沈阳师范大学原创性学术著作评介 ——社会组织如何参与社会治理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1期)2022-02-25沈阳师范大学原创性学术著作《民间叙事与区域史建构》评介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6期)2021-12-21送法进企“典”亮法治之路今日农业(2021年9期)2021-11-26反家庭暴力必须厉行法治人大建设(2018年3期)2018-06-06以德促法 以法治国中国法治文化(2016年4期)2017-01-20依法治国 法平天下中国法治文化(2016年1期)2017-01-19“德”“法”辨证与依法治国湘江法律评论(2016年0期)2016-06-15关于依法治国若干问题学习月刊(2015年5期)2015-07-09坚持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依法执政学习月刊(2015年3期)2015-07-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