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年度考核评优、教师评先实施方案 为了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评优、评先活动,减少人为因素的不当影响,切实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热情,从而发挥其在学校管理中的“正能量”,减少负面效应,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优原则: 2、提倡公开、公平的原则,努力选出先进典型,不搞轮流坐庄,平均分。 3、坚持规范操作、程序合理,经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二、领导小组:(略) 三、评优条件: 四、评选要求 1、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评优标准(不必细化为繁杂的分数),只要使评优可照章操作,同时全体教师又有明确的努力目标,能发挥评优的导向功能即可。 2、评优要分类化 评优评先时,把评优对象分为领导管理人员组、语数教师组、英科音体美等专职教师组、大龄教师组(女45男50周岁以上)。各组的评优名额根据各组的人数占总评优人数的比例确定。 3、评优评先程序 ①自我评价。即对照学校评优要求标准,准备实绩材料,进行自评。 ②自我申报。在自评的基础上,对照评优标准,确定是否申报,申报时附上能证明自己实绩的材料。 ③学生家长评价。即进行学生家长满意度测评,设定基本底线,如80%或85%以上才能参加评优。 ④教师评价。在公示申报评优教师实绩材料的基础上,或者请申报者书面陈述自己的绩效,由全体教师对申报评优教师进行测评打分,去掉最高和最低的10%,得出平均分,根据分数的高低,且按1:1.5的比例确定评优入围人员。 ⑤职能部门评价。成立评优小组,对入围人员测评,并进行投票表决,按票数高低确定优秀和先进名单。 ⑥学校评优领导小组审核。 五、有以下情况者不能评优: 6、教师继续教育学分未达到考核标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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