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水平体育课成绩考核评价权重 水平一学生体育课成绩的考核评价 一、体育课成绩考核的结构与权重 体育课成绩考核,采取综合评分法,由体育与健康行为(态度与参与、情意与合作)、知识与技能、体能三个部分构成,各部分所占的评分比重如下表: (2)情意与合作(20分): 主要对学生在体育学习和锻炼中的情感表现、意志品质、人际交往与合作行为等进行评价。 2、评价方法 体育与健康行为的评价,分日常考评和期末综合评价。 日常考评按月进行考评,每月一次,做到每学期一生一表。月考评由教师指导进行评价,评价前教师组织学习评价标准,学生结合个人表现,在相应的等级范围内,用画“☆”方法进行自评; 期末综合评价:每月评价等级之和÷评价次数=体育与健康行为期末总评等级 3、评价标准 (1)、态度与参与 20分(五星):积极参与课内外体育与健康活动,并认真接受教师指导 16分(四星):较积极参与课内外体育与健康活动,并较认真接受教师指导 12分(三星):能够参与课内外体育与健康活动,或者病假、事假 8分(二星):极少参与课内外体育与健康活动,或者有迟到、早退现象 4分(一星):旷课 (2)、情意与合作 20分(五星):乐于助人,敢于展示和挑战自我,克服困难、坚持不懈,能为团队的成功积极主动地与同伴配合 16分(四星):较好地表现出帮助他人,愿意展示和挑战自我,克服困难、坚持不懈,能为团队的成功配合同伴 12分(三星):有帮助他人、展示和挑战自我、克服困难、团结合作等表现 8分(二星):缺乏帮助他人、展示和挑战自我、克服困难、团结合作等表现 4分(一星): 2、评价方法:主要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学生各项体能的成绩,并给予相应的评分。 3、评价标准:主要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教科书等。参见附表。 (三)知识与技能(20分) 1、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体育与健康知识和方法的掌握与运用、运动技能的掌握与运用,可参考教科书、附表中的技评项目等安排,具体项目数由各校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学需要予以确定,一般为2~3项。例如规定动作的展示、在教学比赛中学生所学专项运动技能的运用、学生擅长技能的展示等。 2、评价方法: (2)运动技能的评定分数主要由各校根据本校学生的实际测试成绩予以评分。 3、评分标准:可参考教科书及附表中的测试标准等,也可自定。 三、学生体育课成绩评定计分方法 (一)学期成绩与学年成绩的计算 学期成绩=(体育与健康行为×40%)+(体能×40%)+(知识与技能×20%) 学年成绩:参考上、下学期综合评价,采取鼓励性评价,按最高等次确定全年评价等级。 (二)体育课考核成绩使用百分制和四级分制相结合的换算办法。一般在体能、运动技能考核时,采用百分制; 表一: 2、此评价表由体育教师填写星级评价,即学期成绩最终等级评价和学年最终等级评价。评价时,教师要以激励和表扬为主,建议淡化等级,用“称号”代替等级评价。如(优秀)运动健将、(良好)三星运动员、(及格)二星运动员、(不及格)一星运动员。评语,由教师根据学生学习表现,以简练的语言对每个学生进行终结性评价,并给予明确的学习指导,注意给每个学生的评语要有针对性。 水平二学生体育课成绩的考核评价 体育课成绩考核,采取综合评分法,由体育与健康行为(态度与参与、情意与合作)、知识与技能、体能三个部分构成,各构成部分所占的评分比重如下表: 情意与合作 10% 包括情感、态度、价值观及合作精神等方面 体能 40% 采用必考和选考相结合的形式。每学期考核2项(可规定必考1项,学生自选考1项) 知识与技能 40% 采用必考和选考相结合的形式。每学期考核2项(可规定必考1项,学生自选考1项) 合 计 100% 85分以上为优秀; 情意与合作 10% 包括情感、态度、价值观及合作精神等方面。 体能 40% 采用必考和选考相结合的形式。每学期考核2项(可规定必考1项,学生自选考1项)。 知识与技能 40% 采用必考和选考相结合的形式。每学期考核2项(可规定必考1项,学生自选考1项)。 合 计 100% 85分以上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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