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课 公民的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 ⑴识记:①结婚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和应该履行的法定程序。 ②父母或子女未履行家庭关系中法定义务的,要受到道德谴责,要承担法律责任。 ⑵理解:举例说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⑶活动:收集有关赡养父母和老人的事例,交流对依法赡养老人的认识。 2.能力目标 提高运用所学知识判断家庭关系中违法犯罪现象的能力。 3.思想觉悟目标 ⑴对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父母,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受抚养的权利。 ⑵提高对依法赡养父母和老人的认识,力所能及地为父母和老人做好事。 [教学重点] 1.结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 2.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教学难点] 父母与子女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产生。 [课时安排] 2课时。 [课型选用] 授课型与活动型相结合。 [教学过程] 第一课时 公民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 [导入新课] 首先,让我们共同欣赏赵本山的小品《相亲》的片断…… 提问:同学们想一想,小品中的马丫为什么会对与赵老蔫组建家庭顾虑重重?(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马丫的担忧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担心儿女干涉和反对,这可以说是老年人在重组家庭时普遍存在的心理症结。那么马丫的儿女有没有反对母亲再婚的权利?马丫有再婚的自由吗?带着这些问题我们今天来共同学习—— 一、公民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板书) 1.公民依法婚姻自由(板书) (播放小提琴曲《梁祝》,设置教学情境。) 婚姻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未婚成年男女相识相恋发展的结果。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关系是人们的客观要求。而在封建社会,青年男女的婚姻则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根本没有婚姻自由权利。今天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法律赋予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并对侵犯公民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为予以制裁。那么究竟什么是婚姻自由?婚姻自由的内容是什么?请同学们看教材。(指导学生看书第19页第1和第2自然段的领句,并把含义和内容画在书上。) ⑴婚姻自由的含义(板书) 婚姻自由是宪法和婚姻法赋予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它指的是婚姻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允许任何人强制和干涉。婚姻自由的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⑵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板书) 什么是结婚自由?(指导同学看19页第2自然段) 请同学们阅读下面材料,分析指出某乡长和丁某的做法是否正确。 材料一:某乡长的女儿,要与同乡的李某结婚,乡长认为女儿选择对象,不符合自己的意愿,找了许多借口,如李某家庭困难,没住房等理由,不同意女儿的婚事。 材料二:丁某母亲去世几年后,其父亲认为儿女都在忙工作,想再找一位老伴,丁某坚持不同意父亲这样做。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结婚自由,是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什么时间结婚,与谁结婚,自主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包括男女一方,父母、子女和其他亲属)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人加以干涉。男女之间不得 [1] [2] 下一页 相关热词搜索:第一课时 公民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 —— 初中政治第四册教案 四季第一课时教案 四个太阳第一课时教案 |